我这个人,一向不擅长认人,匆匆见过一次面的,基本不认识,须得详细交流或者见过两三次才知道人家是谁。这不,今天早上,又出糗了。
平常我是要走一段路上班的,可是今天早上一出门,就是漫天的大雪,而且是那种雨夹雪,落在身上是湿的,于是我决定坐车上班。
车到红旗路的时候,人已经很多了,司机开了后门,上来五六个人,其中有一对父子,父亲站在靠车门的位置,儿子站在车门的台阶上。看那孩子个子小小的,又背着书包,猜想可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,今天考试,早上走得够早。
快到法院那一站的时候,我从车子后面慢慢移到靠车门的地方,准备一会儿下车方便,这下子我就站到了小男孩的身后。他突然转过头,冲我笑了笑,我想也许是认出我来了,就也冲他笑了笑。一会儿,他又转过头冲我笑,我继续冲他笑,还扶了扶他,怕他摔倒。
一会就到了南通路小学站,他先下车,突然转头问了句:“老师好!”我想这下确定了,肯定是我们学校的学生,而且认识我。于是我对那父亲说了句:“我领着他去学校吧。”怕他不放心,又补了句:“我是四二班的老师。”那父亲立即答应:“好好好。”
还有几分钟就七点半了,我拉起小男孩的手就快步往学校赶。他还不忘了和我聊天:“我们班有一部分同学要去四二班考试。”哦,原来是三二班的学生,我给他们班上过“女童保护”的课,怪不得他认识我。
走到学校对面,还需要等着一起过马路,突然一个孩子跳过来,拍了我身边的小男孩一下:“小包,你来啦?”what?原来我领的居然是小包!他是我们学校赵老师的儿子,而且在我们四年级吃饭,我经常在走廊上看见他。如果不是这位同学,我刚才就是领他进了校园,恐怕也不知道领的是谁。只是因为今天他穿得厚实,又戴了帽子,我就没有认出来。我是不是也太不认人了??
哈哈,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发笑。如果下次我不认识你,你可要记住,我不是想要怠慢你,我是真的没有认出你。
怎么样?这一件事,我写了七百多字,是不是能够写出我的特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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